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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煤矿“互联网+监管监察”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权威解读

2024-01-08

如何提升煤矿“互联网+监管监察”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权威解读

——2023中国应急展活动回顾(15)

 

11月15-17日,2023中国国际应急管理展览会在北京成功举办。2023中国应急展期间,11月17日,2023“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部长论坛安全生产分论坛同地举办。该论坛由全体大会、化工与油气田安全分会场、矿山安全分会场组成。

在矿山安全分论坛,来自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际社会保障协会、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安标国家中心、华为、德尔格等单位的专家,分享交流了煤矿“互联网+监管监察”模式、新产品新技术认证技术、AI大模型与矿山安全的融合应用、超长使用时间呼吸器的认证等方面的新理念、新经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从煤矿领域“互联网+监管监察”的背景意义、实践和展望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分享。

 

背景意义

 

近年来,随着网络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监管逐步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方式,在相关部门领域广泛应用。

煤矿一直是安全生产强监管的重点领域,受到格外的重视,在体制上有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两支安全监管专业力量,在监管方式上一直在探索推进信息化、网络化。从“十一五”时期的“金安工程”发展到今天,基本建成了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监管监察业务系统等为核心的煤矿安全综合信息平台,煤矿远程监管监察基本实现常态化。

2023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国家矿山安全智能化监管监察系统;加强在线监控联网和矿山安全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意见》的出台必然会给煤矿“互联网+监管监察”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契机。

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监察”对煤矿安全监管来说,具有强烈的现实需求。一是我国煤矿数量多、分布广、灾种多、灾害重,各种灾害耦合叠加,90%以上煤矿为井工开采,远高于世界主要产煤国家,煤矿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还不高,风险点多面广,防大事故的任务十分艰巨,加之专业力量有限,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压力大、难度大、任务重。二是煤矿生产作业具有动态变化的鲜明特点,传统的监管监察执法方式受检查时段限制,只能了解企业一时一地的风险隐患情况,风险分析研判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同时,仅依靠查现场、查资料发现问题线索,容易被企业弄虚作假、蒙混过关。三是执法监督手段有限,加之执法人员法律及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容易产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程序不当、文书制作不规范、执法随意等问题,不仅损害执法权威,也给权力寻租留下空间。

因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一直把推行“互联网+监管监察”作为提升执法效能的重大工程来抓,着力打造覆盖监管监察全业务流程、连接各级用户各类角色、实现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的矿山安全综合信息系统,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

 

工作实践

 

一、强化“互联网+安全准入”,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严格安全准入是事前监管的重要内容,是源头管控煤矿安全风险的关键一环。为推进严把安全准入关,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化水平,监管监察业务系统设立了煤矿安全准入系统,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安全核准子系统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子系统组成,并与全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了对接,实现了全国煤矿安全准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二、强化“互联网+灾害监测”,实现主要灾害实时预警。

瓦斯等煤矿重大灾害防治不到位是造成煤矿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在推进“互联网+监管监察”伊始,就紧紧围绕瓦斯、火灾、水害等重大灾害的监测联网,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构建“国家局—省局(省、市、县)—煤矿”互通网络,联网接入煤矿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视频监控、冲击地压监测、水害防治监测等感知数据,实现了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全部接入,基本建成了煤矿安全监测预警“一张网”。

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可判别煤矿瓦斯、CO超限及异常突变等情况,立刻发出弹窗报警信号。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可随时查看煤矿的瓦斯、CO超限等情况,对超限报警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推送报警信息等方式,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处置措施、查明报警原因、反馈处置情况,形成“预警-处置-核查-反馈”的处置闭环管理机制。该系统也被列为国家部委8个“互联网+监管”示范应用之一。

三、强化“互联网+风险防控”,实现重大风险远程研判。

违法违规生产是酿成重特大事故的重要原因,为便于对这类风险进行研判管控,我们推动将一些重大安全风险信息纳入煤矿安全综合信息化系统,提升风险分析研判的科学性、精准性。

一是着力防范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风险。大班次、超定员组织生产是造成群死群伤的一个重要因素。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通过联入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发现超定员报警及时调度处置。系统应用以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持续下降,单班作业人数1000人以上矿井基本消除;800人以上矿井由70处降至1处。

二是着力防范长停矿井非法生产重大风险。通过联网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分析预警矿井人数异常情况。通过井口安设并联网“电子封条”,对人员、生产作业行为进行AI智能识别分析预警。通过与供电公司共享电力数据,监测关停煤矿明停暗开等违法场景。2022年利用系统对136家疑似违法作业的煤矿发出预警。

三是着力防范灾害性天气重大风险。通过与气象部门共享气象大数据,对受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威胁的煤矿,向相关单位发布受极端天气预警信息,督促严格执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矿井由70处降至1处;500人以上矿井由253处降至59处。

四、强化“互联网+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流程网上运行。

“互联网+执法检查”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初步建成了“功能完备、一体协同、智能辅助、共享共用”的监管监察业务系统,实现了执法信息在线录入、执法程序在线流转、执法活动在线监督、执法数据在线统计分析,执法检查业务流程全覆盖,监管与监察部门互联互通。该系统有五个突出特点:

一是执法程序严格管控。通过系统设定执法流程,引导执法人员严格按程序执法,防范随意执法。

二是执法依据客观公正。系统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描述和处理处罚数据库,引导执法人员规范描述隐患问题。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植入系统,完成隐患问题输入后,系统自动关联行政处罚,防止执法尺度不一。

三是执法结果公开透明。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在线记录,执法行为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开发监督提醒功能,对只检查不处罚等问题自动弹窗提醒。为防止执法人员随意更改问题,开发了文书删除修改留痕功能,有效减少执法干扰。

四是执法过程智能辅助。采用大数据、知识图谱等先进技术对现有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决策支持。目前,已经实现类案对比、企业综合报告、执法报告自动生成等功能。

五是便利远程执法。充分利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执法智能辅助功能等,分析查找煤矿存在的问题隐患,实现文书远程投送,不见面执法,提高了监管监察执法效率,系统投用以来,通过远程监察查处隐患3万余条,其中重大隐患300余条。

 

工作展望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要求,不断拓展煤矿安全综合信息系统数据种类、功能应用,进一步提升煤矿“互联网+监管监察”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一是探索完善智能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设AI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实现对煤矿重点部位重大风险的实时监测、及时识别和精准研判;升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报警信息闭环管控、智能分级推送,安全风险远程一键巡查等功能。

二是推进煤矿加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督促煤矿企业在采掘工作面等危险区域和重要作业场所安设高清摄像头和图像智能分析设备,推进“无视频不作业”;探索建立完善AI视频智能识别模型,推进视频反“三违”,有效防范违法作业。

三是建立完善业务系统企业画像功能。丰富企业画像数据内容,将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相关数据、存在蓄意违法违规行为的诚信信息、被监管监察部门处理处罚情况、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报警情况纳入分析预警,立体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状况。

四是建立完善执法闭环监督管理功能。持续完善煤矿监管监察执法系统,健全执法数据库,深化拓展隐患描述、处罚依据、处置措施等智能提示功能,对可能存在的随意修改文书、变更处罚等问题进行跟踪,并锁定流程,持续推进监管监察执法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