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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快矿山智能化升级

2023-09-22

如何加快矿山智能化升级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已向社会公布。《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也是引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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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昕解读《意见》,并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司长薛剑光、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司长李峰、安全基础司司长孙庆国一起答记者问。

从3个方面推动事前预防效果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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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昕介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这既是理念,也是方法。《意见》围绕“事前预防转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动态管理、超前治理,及时预警、迅速处置,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前。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先天不足,后天难补。提高规划质量,科学设置矿权,严格安全准入,着力避免先天不足。加快资源整合,推进升级改造,强化科技支撑,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应急撤人制度,确保遇重大险情第一时间撤人。健全重大违法违规信息公示制度、惩戒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整治重大隐患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超前治理灾害。灾害不治、矿无宁日。重大灾害治理始终是推进事前预防的重中之重。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推动重大灾害分区管理、超前治理,实现由被动防范向主动治理转变、由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由井下局部治理向地面区域治理转变。对未查清、未探明、未治理到位的,不得进行采掘作业,坚决不与灾害“拼刺刀”。

三是实现监测预警科技赋能,耳聪目明。提升科技兴安、科技赋能、科技管理、科技监管能力和水平,逐步建成全国矿山安全风险监测“一张网”,加强矿山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加快露天矿边坡、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入井人员唯一性检查技术应用,推广井下所有作业地点“无监控不作业”,实现从“人防”到与“技防”并重转变。

 

在加强矿山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方面,目前采取了哪些措施?未来还会有哪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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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司长薛剑光介绍,近几年,我们通过建设全国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不断扩大矿山安全感知数据覆盖面,大力推进风险监测预警和核查处置,坚决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

煤矿方面,基本建成了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一张网”,以防范化解煤矿瓦斯、火灾、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构建了煤矿企业到地方监管监察部门到国家监察机关的互通网络,已经联网接入了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人员定位、视频监控等感知数据。可实时监测全国60余万个传感器、80余万名入井作业人员、3.9万户作业视频监控数据,共享了气象和电力大数据,用电监测现已覆盖了全国75%的煤矿企业,开发了多种风险分析预警功能,可以有效地监测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超限、异常波动、高值报警,以及井下作业人数、用电量异常等情况,并可对未来24小时受台风以及50毫米以上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威胁的矿山企业进行分析预警。

非煤矿山方面,以危险程度较高、易发生事故的尾矿库、地下矿山、高陡边坡露天矿山为监测重点,正在推进建设全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并安排部署将全国露天矿山边坡监测、水害监测、视频监控全部纳入“一张网”。目前,全国所有在用尾矿库和全部“头顶库”都已经建设了在线监测系统,绝大部分都已经联网接入国家平台,边坡现状高度200米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都建设了边坡在线监测系统。

下一步,将按照《意见》要求,以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为根本点,以提高监管监察效能为立足点,按照“先进、适用、集成”的原则,推动矿山安全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系统真正落地应用,着力提升煤矿监测预警系统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快建设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为矿山风险防控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矿山智能化升级改造目前成效如何?有哪些瓶颈?下一步如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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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司长孙庆国介绍,近年来,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减人增安为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矿山智能化建设,目前呈现出加速发展、全面发展态势。现在全国建有煤矿智能化工作面共1400个,有智能化工作面的煤矿达到730处,产能占比达到59.5%。但是,我国矿山智能化建设总体水平还不够高,还存在部分地区和部分企业认识不够到位、建设进展不够平衡、相关标准规范不够健全、部分技术装备适应性还不够强等问题。

《意见》对矿山智能化建设专门作出部署,为加快矿山智能化建设步伐提供了宝贵机遇。我们将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规标准,研究出台《加快推进矿山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积极引导灾害严重和高海拔等地区加快矿山智能化建设,推动灾害严重矿井无害化、少害化开采,高海拔矿区远程化低海拔作业。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在产能核增、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等方面予以精准支持,重点推动智能化高标准建设、常态化运行,不断提高智能化建设的安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是强化服务指导。我们将专题召开露天矿山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交流学习露天矿山智能化建设先进技术,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积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矿山和科技企业协同开展科技攻关,全力推动无人驾驶、智能钻爆、新能源技术等在露天矿山广泛应用。四是选树智能化矿山先进典型。重点突出无人少人、数据融合共享、矿山智能化无人化驾驶、机器人研发应用等典型场景,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遴选一批建设水平高、示范性强的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矿山走智能化高质量发展之路。